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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主任 - 人事室 | 2026-04-09 | 點閱數: 15

一、依考選部115年4月7日選參字第1150001190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培訓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考試監場工作人員,本講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:

(一)參訓對象:符合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第3點規定,為現任委任及相當委任以上公務人員或國民小學以上合格教師,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,身體健康足以勝任監場工作,且在未來有意願參加國家考試監場工作者;另具有監場經驗但尚未領有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,建請優先推派。

(二)訓練時間:
1、第一場次:115年5月6日(星期三),上午9時至12時。
2、第二場次:115年5月6日(星期三),下午2時至5時。

(三)訓練地點:本府13樓公務人力培訓中心。

(四)講師:考選部卓研究委員梨明。

(五)參訓名額:每場次各130人(額滿為止,不接受現場報名)。

(六)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4月20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。

(七)注意事項:講習時間共180分鐘,課程內容詳如講習程序表。

三、如有意願參訓者,請於報名迄日前洽人事室報名。

四、本講習參訓名冊將於115年4月28日公布於本府人事處網站,參訓人員請準時參加,本府將不另發函通知。

五、本講習將進行課後測驗,測驗形式為選擇題25題,每題4分,答錯不扣分,以60分為及格標準,及格人員取得國家考試監試人員識別證,非即擔任115年桃園考區監場人員,本府另將於各項考試舉辦前再函請各機關學校推薦監場人員。

六、檢附講習程序表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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