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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6-04-14 | 點閱數: 10
說明:
一、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5年4月2日桃女童雯字第115009號函辦理。
二、 活動說明如下:
(一)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(星期五)。
(二) 申請地點:桃園市女童軍會(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)。
(三) 頒授對象:以現任小小女童軍、幼女童軍、女童軍、蘭姐女童軍、資深女童軍、蕙質女童軍團團長、副團長為主,其他團領導人員亦得申請,但以有三項登記者為限。
三、 檢附旨揭辦法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(https://www.tyc.edu.tw/News.aspx?n=5143&sms=10535)下載。
四、 本案聯絡人:桃園市女童軍會陳欣霓小姐(0932-81711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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